为加强MBA/MEM教育中心教学管理和教学质量监控,进一步适应全国MBA/MEM教育指导委员会的工作要求,特制定MBA/MEM教育中心教学督导工作暂行管理办法。
第一条 教学督导小组应在MBA/MEM教育中心分管教学主任领导下,负责对中心教学秩序、教学质量及教学管理工作状态进行监督、检查、评估和指导,并相对独立地开展各项督导工作。
第二条 教学督导的范围主要是教学过程的各个环节和教学管理。
第三条 教学督导小组由具有熟悉教学规律、工作态度严谨、教学经验丰富、坚持督导原则的教授组成,督导小组设专职督导员四名。
第四条 教学督导小组的主要职责
1.学习、研究全国MBA/MEM教育指导委员会和我校有关MBA/MEM教育的方针、政策,教育改革的重大举措、最新动态。
2.围绕《MBA/MEM教学合格评估方案》重点开展工作,努力配合MBA/MEM教育中心的自我评估,抓住教学工作中的倾向性问题,及时研究对策并协力解决,收集各方面的反馈信息,切实做好实地考察和分析综合工作。
3.了解和检查MBA/MEM教育中心的培养方案和教学计划执行情况,对中心所有课程教学的各个环节进行全面的监督检查,及时发现问题,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设性意见。
4.要求各督导员每学期不少于5次的深入课堂听课,同时检查课程的教学大纲、教材及教学参考书的选用,了解教学计划的执行情况,抽查教师的授课教案和备课笔记,了解授课状况。
5.MBA/MEM教育中心授权教学督导小组和教学督导员拥有如下权利:①随堂听课权;②教学质量评估、评论权;③教学资料(教学计划、教学大纲、讲义、教学进度、试卷、学生作业)的调阅权。④开展教学研究、教学评估、教学经验交流权。
6.MBA/MEM教育中心要求教学督导小组和教学督导员承担如下义务:①客观、公正、合理的行使权力;②保持科学、严谨、廉洁的工作作风;③以MBA/MEM教育中心的办学思想、指导方针和全国MBA/MEM教育指导委员会颁布的教学管理文件为教学督导的基本依据;④科学的分析教学质量、研究教学规律,提供合理教学建议;⑤严格保守教学督导秘密。
7.每学期末向MBA/MEM教育中心提交一份书面总结,汇报教学督导工作计划执行情况,对教师教学状态、学生学习状态进行评估,对教学管理工作提出建议。
第五条 本《暂行办法》自颁布之日起生效,最终解释权在南京工业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MBA/MEM教育中心。
南京工业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
MBA/MEM教育中心
二〇一七年十二月二十七日
MBA/MEM教育中心教学督导工作管理暂行办法.doc